释义 |
我国法律规定了放弃继承权需要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的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所以有效的放弃继承权需要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就书面说明自己要放弃继承权。 一、放弃继承房产去公证要带哪些东西? 放弃继承房产去公证要带以下东西: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二、遗产放弃声明书怎么写 遗产放弃声明书应当由放弃继承权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书写;遗产放弃声明书应当写明放弃继承的人的基本身份信息、自愿放弃继承,并在声明书上签字并注明日期。口头放弃的,需要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其明确表示放弃了继承权;或者是继承权纠纷判决中,放弃继承权人在笔录中签了名。 三、异地公证是否能放弃继承权 异地公证可以放弃继承权。继承人可以在继承开始后表示愿意放弃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的意思应以书面形式表示,并在遗产处理前表示放弃继承权。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继承;未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表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到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