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的汽车追尾了别人的车,应该如何赔偿? |
释义 | 全责就要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人和车),但一般不包括间接损失。 如果你只买的交强险,那保险只赔对方:车损最多2千元,人伤最多赔1万,残疾死亡赔11万。 如果你买了其他的车损、三者等等商业险,在减去强险赔偿的部分外,剩余部分可以用商业险赔,你自己的车也可以赔。 注意问一下保险理赔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特别是对方的东西,一定记得找对方要。 汽车追尾怎么赔偿 汽车追尾怎么赔偿:(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汽车被追尾了是否需要赔偿 车被追尾表面没事但是并不意味着没有损失,应当到专门的修理厂检查之后,如果确认没事损伤的,可以不索赔,如果里面实际上发生了损伤的,依据实际损失要求赔付。双方就赔偿问题可以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交管部门予以调解。 追尾汽车怎么赔偿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时间为受伤治疗开始误工日到身体康复可以复工日或是按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确定。 对于伤残持续误工的,可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额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赔偿权利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受诉法院可参照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被别人追尾了对方全责应该怎么赔偿? 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当事人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 车被追尾对方全责,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对方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当事人可以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汽车追尾全责应该怎么赔偿? 1、误工费, 2、医疗费, 3、交通费, 4、住宿费, 5、护理费, 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7、鉴定费。 除此之外如果事故导致受害人残疾,还要赔偿: 1、残疾赔偿金, 2、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会由交通警察前来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认定,交警会当场做出《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很明确的写明导致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各承担怎样的责任,是否由有一方是全责。这个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在后续进行索赔时的重要依据,一定要妥善保管。 当汽车追尾后,后车负全部责任时,后车如果交纳有保险的,那么后车当事人可以拿着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损失维修费用清单和发票找到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有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当事人在车辆损失的费用上协商不成的,可以去物价局进行定损,如果对方拒不赔偿损失的,我们还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对损失进行赔偿。 该内容由 罗建权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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