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生产经营中,任何一家个体或是企业都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才能合法正常的经营,而当企业经营不善时,对于营业执照也是需要办理注销的。 一、营业执照工商如何注销 (一)先找到营业执照正副本,当初发放的是正副本,注销时须将正副本原件上交。如若丢失,则需要在当地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 (二)办理注销还需要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必须是本人的身份证。 (三)如若本人现场来不了,可以委托代办,但必须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四)办理注销前,先看一下执照是否为两证合一的执照,如果执照上印的是注册号,则不是两证合一的,不需要开清税证明。如果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是两证合一,需要开具证明。该证明在国税或地税开具。如下图,即为两证合一执照。 (五)手续准备齐全,就可以办理了。办理地点为辖区工商所。部分省市已经统一安排至行政服务中心。建议出门前拨打12315询问一下具体地址。 二、注销营业执照需要本人去吗 不一定要自己本人亲自去。但如果不是自己本人去的,必须要有委托书和营业执照上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与代办人的身份证明,不然是办不了注销手续的。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应当到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工商所办理注销手续。 三、注销营业执照要多久 法律没有规定注销营业执照的时间。 首先,要在地市级以上的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申明公司要办理注销,不再经营。同时公司要成立清算小组,对其内部债权债务、税款、职工工资等情况进行清算,并出具清算报告。清算小组成员要到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手续。接下来,就可以依此办理国地税、工商和代码证的注销手续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十四条 市场主体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依法需要清算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十六条 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依法作出解散、注销的决议或者决定,或者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文件。 (三)清算报告、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四)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破产管理人进行清算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指定证明。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决定书。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二项、第三项材料。因合并、分立而申请市场主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三项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