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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户口在农村迁移需要哪些手续?
释义
    农村迁户口手续办理及条件: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再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落户手续。迁出需在迁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迁往城市需持录用证明、录取证明等申请迁出手续。迁往边防地区需经公安机关批准。条件包括结婚、住房调整、投靠亲属、单位集体户口人员等。材料包括结婚证、出生证明、房产证明、离婚证等。
    法律分析
    一、农村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迁户口的手续办理: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户口迁移的条件
    1、因结婚,需将户口迁到配偶户口所在地的。
    2、因住房调整(包括购买、馈赠、自建的房屋及单位分房,且必须是合法建筑的房屋),需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的。
    3、因投靠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需将户口迁入亲属户口所在地。
    4、属单位集体户口人员,因工作变动、辞职、单位转制、倒闭等原因,需将户口迁到新单位或市人事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劳动部门就业服务中心设立的集体户口。
    5、因离婚、本市房屋变卖、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需将户口迁入亲戚朋友家中的。
    6、在本市参加了房改并拥有房改房的驻穗办工作人员,需将户口迁入该房改房的。
    三、户口迁移需要哪些材料?
    凡符合条件需办理户口迁移的,除需户主或设立集体户口的单位同意并提供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如下:
    1、属结婚的,需提供《结婚证》。
    2、属父母投靠子女或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出生证明或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
    3、属住房调整的,需提供房产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属驻穗办工作人员因、拥有房改房需户口迁移的,还需提供驻穗办同意迁出的证明)。
    4、因离婚、房屋变卖或屋主合法收回的,需分别提供离婚证,变卖房屋、被屋主收回的相关手续证明。
    5、属工作变动、辞职等原因的,需提供单位证明。
    6、属农迁农的,需提供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迁入证明。
    结语
    户口迁移手续需要本人或户主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迁出前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并领取迁移证件。农村迁往城市需持有录用证明、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准迁证明,迁往边防地区需经公安机关批准。户口迁移条件包括结婚、住房调整、投靠亲属、单位集体户口变动、离婚、房屋变卖等。材料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房产证明、单位证明等。农村迁入需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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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5:2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