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主要是在国家相关规定的基础上,针对当地情况所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根据该细则,职工在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首套普通住房;2.偿还购房贷款;3.大病医疗;4.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取公积金。同时,提取的金额有一定的限制和条件,如购房的最高额度和偿还贷款的最高次数等。对于购房者来说,购买首套普通住房是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的重要条件之一。其中,首套普通住房是指未曾在盐城市或者其他地区购买住房的个人或者家庭购买的、位于城镇非禁止性交易的普通商品住房。购买二手房或商业用途房屋等不符合规定的住房将不能申请提取公积金。此外,对于提取公积金的金额也有一定的限制和要求。购房者可以提取的金额为其名下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最高限额,具体金额根据当地政策而定。对于偿还购房贷款的情况,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取,但偿还次数是有限制的。此外,公积金提取还需符合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用于以下用途:(一)以职工本人或者其家庭名义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二)偿还在当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三)大病医疗;(四)其他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