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出让金新政策 |
释义 | 自2022年1月1日起,将由地方自然资源部门征收的总规模超过8万亿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全部划归为税务部门征收。 一、什么是土地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政府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向受让人收取的政府放弃若干年土地使用权的全部货币或其他物品及权利折合成货币的补偿。国有土地使 用权出让金又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或土地出让金,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 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二、土地出让金,一般是谁承担啊? 土地出让金是指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所付的金额,一般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承担。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当缴纳的土地出让收入具体数额、缴交地方国库的具体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规定如下: 1、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范围,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管理 2、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规范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重点向新农村建设倾斜 4、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和被拆迁居民利益,建立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的长效机制 5、加强国有土地储备管理,建立土地储备资金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6、加强部门间协作与配合,建立土地出让收支信息共享制度 7、强化土地出让收支监督管理,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收益流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一、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自然资源部(本级)按照规定负责征收的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同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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