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援助的申请材料包括哪些 |
释义 | 提交申请材料是法律援助申请程序的基本要求,防止滥用法律援助。 我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规定:“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应当如实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法律援助申请表。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转交申请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二)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申请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 (四)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应当由法律援助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权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机关、单位加盖公章。无相关规定的,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法律援助的类别包括哪些 1、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2、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3、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4、公证证明。 5、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6、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代理步骤包括哪些 法律援助代理步骤为: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到当地县级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提交自己符合法律援助情况的证明文件,经审查决定是否给予法律援助。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对象有哪些 申请法律援助的对象必须是经济困难或者因为突发事故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公民以及刑事诉讼中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被告人。《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第十一条规定,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援助中心可以先行援助后补申请材料吗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但是在实际中申请人会出现比较紧急的情况,如不立即采取法律手段,申请人的合法权利将不能受到保障,为此特别规定可以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根据《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事项符合《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决定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一)距法定时效届满不足7日,需要及时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行政复议的; (二)需要立即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 (三)其他紧急或者特殊情况。 先行提供法律援助的,受援人应当在法律援助机构确定的期限内补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法律援助方式包括几种 法律援助方式有: 1、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2、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3、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4、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5、公证证明; 6、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