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
释义 |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主体是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主观上是故意;客观上是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的行为。 一、挪用公款罪的判刑标准有哪些 对于挪用公款罪,我国刑法针对不同的犯罪主体制定了两条法律加以规制。一是针对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如果上述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如果针对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则依照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加以规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怎样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 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 1、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诱骗投资者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和投资者的利益; 3、主体要件,主体为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 4、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三、哪些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构成挪用公款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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