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刑法抢夺国有档案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什么 1、犯罪客体:国有档案的安全保管; 2、客观方面:实施了抢夺国有档案的行为; 3、犯罪主体: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故意。 5、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二十九条 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擅自出卖了国有档案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实际上是改变了档案的所有权。并且也意味着国家所有的档案随时有可能被公布。国家所有的档案,是涉及国家和社会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不适当的公布会造成不良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