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遗嘱?遗嘱公证有哪些步骤? |
释义 | 遗嘱公证就是被继承人将其所立遗嘱提交到到有权公证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的活动,其必须是遗嘱人亲自前往办理,其提交相关材料之后符合条件的发给公证书。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遗嘱遗嘱未公证怎么办理? 遗嘱公证办理的方式:1、具有申请资格的人或组织,依法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2、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条件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遗嘱公证期间公证遗嘱必须公证吗? 公证遗嘱属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一种法定的遗嘱形式,订立公证遗嘱必须去公证处办理。但是遗嘱公证则是一种行为,是指立遗嘱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到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公证的行为,被公证的遗嘱形式不限,只要是法律承认的形式即可,例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等等。其目的在于赋予遗嘱更强的证明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遗嘱公证期间公证遗嘱是否必须公证? 公证遗嘱属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一种法定的遗嘱形式,订立公证遗嘱必须去公证处办理。但是遗嘱公证则是一种行为,是指立遗嘱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到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公证的行为,被公证的遗嘱形式不限,只要是法律承认的形式即可,例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等等。其目的在于赋予遗嘱更强的证明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什么?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是已经写好的遗嘱、遗嘱人本人的身份证件等;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申请公证,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第五条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立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是已经写好的遗嘱、遗嘱人本人的身份证件等;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申请公证,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第五条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