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按规定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产商将有关资料送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申请,批准后方可预售楼房(现楼不需此证)。 一、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要怎么解决 在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形下,如果已经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且对方隐瞒了这一事实,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律效力 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认定的情况如下: 1、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 3、商品房预售合同违反法律规定的,认定无效。 三、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买卖违法吗 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买卖是违法的。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我国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商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许可后才能进行预售。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预售商品房的,根据其违法情节和后果,将处以不同等级的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