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退休待遇核定要一个月左右。退休是一种劳动保障制度,是现代社会重要的制度之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则可提出退休。退休年龄具体如下: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在退休劳动者的原用人单位在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情况下,退休劳动者无法获得上述费用。但是根据劳动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因此发生了该种情况,退休劳动者的遗属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向用人单位要求养老金损失、丧葬补助和抚恤金以及退休后的医疗费损失。 一个月左右。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一般资料齐全,当月呈报,当月批准,在次月上旬前即可确定待遇并录入数据库,在规定的时间开始支付基本养老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