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房屋托管租赁的合同是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代替委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而房屋托管租赁的合同中,受托人需要为委托人办理房屋租赁的相关事宜,因此是委托合同。
 一、委托人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1、委托人违反支付费用义务的违约责任。委托人必须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预付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提前支付必要费用的,委托人应当偿还费用及其利息。委托人违反上述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委托人违反支付报酬义务的违约责任。委托合同有偿,受托人完成受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报酬。因不能归责于受托人的原因,委托合同终止或者委托事务无法完成的,委托人也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二、酒店管理合同有几种形式
 酒店管理合同属于委托合同。《民法典》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同时,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酒店管理合同就是指将管理事务委托给他人所签订的合同。
 三、如何理解委托人报酬支付义务
 1、关于委托合同的报酬,根据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
 2、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3、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本条规定,主要是规范有偿委托合同,即委托人须向受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第九百二十八条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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