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保险的保险比例 |
释义 |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各地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范围不尽相同,具体请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 一、农保异地就医怎么办理? 1.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1)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2)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2.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1)参保人单位证明2)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3)出院或诊断证明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5)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6)住院病历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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