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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税务行政处罚的工作内容
释义
    税务行政处罚的主要内容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税收法律规范,侵犯了税收征收管理秩序。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所实施的违法行为,从主观动机上看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是一种过错行为,都要依法承担税务行政法律责任。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4、给予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各级税务机关。
    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二)住所、经营地点;(三)登记类型;(四)核算方式;(五)生产经营方式;(六)生产经营范围;(七)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八)生产经营期限;(九)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十)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风险提示: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且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当日办理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补正或重新填报。
    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二)住所、经营地点;(三)登记类型;(四)核算方式;(五)生产经营方式;(六)生产经营范围;(七)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八)生产经营期限;(九)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十)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风险提示: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以前新公司成立的时候用我的会计证在税务局登记,现在我去工作了,能不能自己去税务局要求注销?
    一、新公司如何注销1、新公司注销流程以下有:(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会给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会给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3)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去银行注销银行账户即可;(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5)等待工商局通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二、如何注册新公司1、核名:到工商局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公司名称,到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核查是否有重名,如果有重名,则名称不能使用;2、租房:到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到房管局备案;3、编写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需要多有股东签字;4、刻私章:所有股东到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告诉他们刻法人私章(方形的);5、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事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一起交给工商局,然后领取营业执照;6、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公司,去刻公章、财务章,之后都要用到公章、财务章;7、领取执照后,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8、到银行开基本户:凭营业执照,到银行开立基本账户;9、申请领购发票:如果你的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去申请发票。
    罚款税务行政复议包括哪些内容?
    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不当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保护纳税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并于999年10月1日起实行。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37条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
    
     该内容由 马国英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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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9:0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