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诉讼离婚准备材料有: 1、民事起诉状; 2、身份证明材料。即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 3、财产清单、债务凭证等; 4、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5、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