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所需证件清单:女方需要什么? |
释义 | 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证件:民事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财产证据。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证件:结婚证、户口薄和身份证、法律文书、近期半身照各2张。 法律分析 一、女方提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1、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1)请求离婚; (2)小孩的抚养问题; (3)财产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 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二、诉讼离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应当携带的证件有 1、结婚证;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生效的法律文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结语 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证件包括:民事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财产相关证据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时,需递交相关材料,并缴纳费用。法院将安排开庭,并送达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给被告。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可能进行调解,如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需携带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和生效的法律文书,同时带上近期半身照两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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