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时间限制?
释义
    当事人不愿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
    一般来说,证据都是当事人自己采集的,人民法院收集调查证据,应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调查材料要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或盖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由人民法院负责调查收集的证据包括:(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2)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勘验的;(3)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有矛盾、无法认定的;(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自己收集的其他证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能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吗?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下列几种:(1)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如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申请书上应载明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内容、需由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要证明的事实。如法院不予准许,当事人可以复议一次。例如:周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贺某,周某由于自己没有时间去收集证据,于是在举证期间内书面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周某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四条第一款。
    申请法院收集证据的情形有哪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可以申请法院收集证据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当事人无法调查收集证据怎么办?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有时因某些原因可能无法调查收集证据。如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该内容由 杨文斌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9 1:4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