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在招投标合同中有关于产品质量的明确规定,则存在产品质量问题可以理由解除合同的可能性。如果没有相关规定,则根据《合同法》的原则和情况具体分析,决定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九条:当事人有保证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的约定,没有达到约定标准的,买方可以要求修理、重作、换货或者退货,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依照约定或者依照本法请求履行,也可以请求采取补救措施。当事人协商也可以解除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四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投标人应该提交的技术及质量标准,待遇和待遇计算方式等详细要求。 综上,如果招投标合同中有关于产品质量的明确规定且出现质量问题,则可以理由解除合同。如果没有相关约定,则需具体情况分析,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合同。政府采购项目更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等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