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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十级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释义
    

法律主观:
    


    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即凡伤残达到如下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十级伤残,享受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一)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二)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注:2为平方);,(三)全身瘢痕面积《5%,但≥1%;,(四)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五)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六)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七)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注:2为平方)以上);,(八)手背植皮面积》50cm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九)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等。,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公司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十级伤残的最终结果并非都是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因为十级伤残相对来说情况并非特别的严重,公司可以考虑将该员工安排在其他的工作岗位上,前提条件是十级伤残已经不能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了。但双方都有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赔偿标准由于各地不统一,所以不能提供准确的参考值。,职工构成工伤十级伤残赔偿: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根据鉴定发票确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提: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若用人单位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中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不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客观: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 伤残 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 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 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 工伤 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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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6:4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