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计算信用卡欠款? |
释义 | 离婚后信用卡债: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分。根据《民法典》规定,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婚姻期间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若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除外。 法律分析 离婚后信用卡债: 1、如果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分割共同负债? 离婚后如何分割共同负债是一个关键问题。在处理共同负债时,首先需要明确哪些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然后,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分割:一种是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共识,按照一定比例或其他方式分担债务;另一种是法院裁决,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申请裁决,法院将根据夫妻双方的财务状况、婚姻期间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公平分配。此外,还可以考虑债务转移、债务重组等方式来解决共同负债问题。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建议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合法合理地分割共同负债。 结语 离婚后信用卡债务分割需谨慎。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生活需求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个人超支债务则不属。在处理共同负债时,可协商分割或法院裁决,考虑财务状况、婚姻期间贡献等因素。债务转移、重组等方式也可考虑。建议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确保合法合理分割共同负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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