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地址异常怎么处罚 |
| 释义 | 注册地址异常的处罚如下:1、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2、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一、企业法人被依法吊销的情形有哪些 依法吊销企业法人的八种情形如下: 1、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2、办理公司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3、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超过6个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4、公司破产,解散清算后,不申请注销登记; 5、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布公告或者发布的公告内容与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内容不一致,情节严重的; 6、公司未按规定接受年检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罚款,并限期接受年检,逾期仍不接受年检的; 7、模仿、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 8、公司从事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 二、股东抽逃出资法人责任有吗 法人没有责任。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公司法》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1、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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