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股份改制,即股份制改造,是指普通企业按照《 公司法 》和《 证券法 》等法律规定,改造为股份制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的目的在于建立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并为企业成功上市融资提供体制基础及实体资质。股改后,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既相分离又相统一,筹资面广、股东既按股份又承担相应风险。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整体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债务由改造后的新设公司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