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不服起诉能否反诉 |
释义 | 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一方起诉的另一方可以进行反诉。反诉的内容与起诉的内容是同一法律关系的话,法院方面会根据需要合并审理。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一、刑事诉讼法反诉的条款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反诉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 二、上诉的案由可以变更吗 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不允许变更一审的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案由,是人民法院对诉讼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概括后形成的案件名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的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二审法院的审理程序是对一审的实体及程序存在的问题进行纠错式审查,它是一审程序的继续,不是新的诉讼程序,所以不能在二审程序当中直接变更案由。 三、反诉是什么意思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对反诉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反诉通常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活动中,该诉讼的被告把本诉的原告当作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和本诉有联系的独立反请求的行为。反诉存在的目的一般是:反诉和本诉合并审理的这种行为,可以减少讼累,降低诉讼成本,方便执行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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