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需要交罚款。但会上报违停,由交警部门认定审核。 协管员贴的是《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提醒单》,不对停车行为是否违法进行认定,落款主体是交通协管员个人印章,并非执法文书,在交通协管员将相关现场材料上报后,交警部门将对录入的违法行为证据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的,将依法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按规定接受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