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如何解除效力待定合同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只有善意的相对人可以撤销待定合同,而且必须在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表达撤销意愿,并且需要以通知的方式进行。此外,还需遵守法律的其他规定。 法律分析 《民法典》对解除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是: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撤销合同;善意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在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应当以通知的方式进行;还有其他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该内容由 张诗浪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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