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抚州市水运机电工程专项资质延续条件 《监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拟继续从事监理业务的,应当在《监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六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延续资质申请,提交《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延续资质申请表》,并按照资质延续的相关要求提交材料。 二、抚州市水运机电工程专项资质延续的法律依据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7号) 第二十二条监理企业资质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每两年检验一次。定期检验的内容是检查监理企业现状与资质等级条件的符合程度以及监理企业在检验期内的业绩情况。 第二十三条申请定期检验的企业应当在其资质证书使用期满两年前三十日内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检验表》。 (二)本检验期内的《项目监理评定书》。 第二十四条监理企业的定期检验工作由作出许可决定的许可机关或者委托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负责检验的许可机关或者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完整齐备的申请材料二十日内作出定期检验结论。 法律依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7号) 第二十二条监理企业资质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每两年检验一次。定期检验的内容是检查监理企业现状与资质等级条件的符合程度以及监理企业在检验期内的业绩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