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犯罪团伙首犯不适用于缓刑。缓刑,全称刑法的暂停执行,是指违反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构成犯罪,应当受到刑罚的行为人,先宣告定罪,暂不执行判处的刑罚。缓刑由具体检查机构在一定的检查期限内对罪犯进行检查,并根据罪犯在检查期间的表现决定是否适用具体的刑罚制度。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至中期,其中一罪判处缓刑的,应当增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主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