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薪开除有这条规章嘛 |
释义 | 无薪开除没有这条规章。无薪有权开除,但要发放薪资。,因为并没有对公司造成经济上无法弥补的损失。无薪开除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可以到当地申请劳动仲裁委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规章,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六条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章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章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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