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重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房屋价值补偿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格,可评估确定:搬迁费20元/平方米,计算2只;临时安置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若逾期,12个月内每月增加50%,12-24个月部分每月增加75%、24个月以上部分每月增加100%。 法律依据: 《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拆迁补偿安置可以采用货币补偿方式,也可以采用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调换方式。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房屋拆迁补偿金额不得低于被拆迁房屋同地段同用途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的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