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人防工程设计院物业单位所有权归谁 |
释义 | 小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该小区全体业主所有。 一、物业占用公摊面积做车位是否合法 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要求房产开发商按照一定的标准配置建设停车位,这些车位是建筑物的配套设备设施,其不能单独转让也不能单独办理产权,由全体业主共有共用,如果达到一户一个车位的话经过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可以免费使用,对于车位紧张的小区,也可以用交纳租金的方式有偿使用这部分共有车位,有偿使用的收入归全体业主共有。收费是否合理要看物业的做法是否得到半数以上业主的同意,同时,收费的金额也要经过半数业主同意,同时,收益也要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可以使用社区广告收入抵扣物业费吗 社区广告收益是否可以抵扣物业费,应看业主委员会或全体业主大会的决定。社区广告收益作为小区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故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有权作出具体的处分。所以,社区广告收益能否抵扣物业费,怎样抵扣物业费等应看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但在实践中,基于业主人数,收益大小等种种原因,社区广告收益往往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用来提升小区服务质量,而不会用来抵扣物业费。 三、小区车位产权归属的规定有什么呢 露天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未计入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属于开发商; 人防工程车位,这种车位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质,一般来讲就是属于人防工程,关于产权的情况并没有具体的说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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