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城市新区开发的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城市新区的开发建设要以规划先行为指导原则,就是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的科学规划,正确处理城市新区的规划; 2、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所谓可持续发展,就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满足需要的能力的发展”; 3、坚持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高度重视城市安居的舒适程度,建设和谐社区,为市民提供充足的买得起的住房。 主要表现为:绿地面积少,城市环境质量差;交通拥挤,居住条件差;就业困难、失业人数增多、治安问题;贫困、内城衰落;人口老龄化;传统文化风貌破坏。建设城市新区,成为现代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CUDI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学者王超指出城市新区根据具体出发点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一个源于城市扩张与旧城衰落,是指在旧有城区之外规划新建的具备相对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具有新型城市景观,以某一个或某几个城市功能为主导的新城区。城市新区具有自我的独立性,又依托于城市整体;具有自我的城市功能又与旧城区功能相辅相成;另一个立足于郊区化,是指地处郊区范围,分担老城区的部分功能,相对于城市传统的中心区、乡村地区,在地域空间上具有相对明确的发展界限的集中城市化区域,具有完整性和独立性的特征的城市功能形态称之为城市新区。城市新区无论是在空间上、还是在社会组织管理系统上都存在可感知和可被认同的界线,是城市复杂大系统下的一个子系统,但本质上都说明了城市新区独立性、系统性,自我城市功能,地域相对独立的特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条 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