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南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
释义 | 可以,从2017年7月1号起,全国都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 身份证异地办理程序是: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一、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是什么?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是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二、办理条件 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 1、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湖北、重庆、天津、浙江、江西、安徽、河南、四川、江苏、吉林、海南、贵州、黑龙江、福建、辽宁、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大庆市萨尔图、龙凤、让胡路、红岗四区,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松岭、新林、呼中四区,垦区系统,林业系统除外。)省(市)户籍人员; 2、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 注:首次办理二代身份证居民仍需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办理。 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1、具有湖南省常住人口户籍身份; 2、长期在省内异地居住或务工因身份证件丢失、损坏需要补办居民身份证的人员。 三、办理材料 1、到期换领、损坏换领身份证:原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学生提供学生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补领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四、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五、办理地点 身份证异地办理点: 长沙市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0731-82290001。 长沙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731-88665191。 芙蓉公安分局电话:0731-84783050。 天心公安分局电话:0731-85895051。 岳麓公安分局电话:0731-88614629。 开福公安分局电话:0731-84523923。 雨花公安分局电话:0731-85880960。 高新公安分局电话:0731-88908797。 长沙县公安局电话:0731—84872357。 望城区公安局电话:0731—88175034。 浏阳市公安局电话:0731-83683020。 宁乡县公安局电话:0731—87881425。 六、办理时限及费用 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