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论什么理由都不可以不转党组织关系。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转移办法:1、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2、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 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社会主义社会 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为核 心的,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的。作为中国民 族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族团结是一种精神、一种思想整合力量、一种追 求,它对凝聚人心、整合社会起着重要作用。我国是一 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团结关系到中华民族的生死 存亡,关系到国家的安危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 民族团结,就没有社会的稳定;没有民族团结,就没有 经济的发展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规定》第三条 党员不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或未按期办理落位手续,是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是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