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楼楼顶漏水是二楼的责任吗 |
释义 | 不一定,这个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需查明房屋漏水的具体原因。如果是公用水管破损而漏,则是整栋楼的责任,可以申请房屋维修基金进行维修。 其次,如果是二楼的原因造成漏水,则要考虑是谁造成的。有可能是一楼装修,弄坏了二楼的管道,继而漏水,这样就是一楼承担责任。若是二楼的原因,则由二楼承担责任。 还有就是,在房屋保修期内,房屋本身出现质量问道导致楼水,这样一楼和二楼都没有责任,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一、老房子下水管道漏水责任划分是什么 老房子下水管道漏水责任划分,有以下四种情况: 1、如果是刚交房或者防水保质期内发现下水管道或者检修口漏水,均由开发商负责质保维修; 2、若是夏季冷凝剂漏水导致的,应由使用人处理; 3、若是专用部位在楼上或楼下水管的根部出现渗漏情况,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 4、若是楼顶的排气位置渗漏,应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 二、主管道堵塞反水责任划分 1.这个分情况如果是因为你自己家的下水管路堵塞,反水后造成楼下损失,那么这个责任应当有你来承担;如果是属于那种从一楼开始,下水管道就已经堵塞,但是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因为你家的下水管路反水造成楼下损失,那么这个损失应当由你、一楼和物业共同协商解决(这里有一个对你有利的条件是,如何证明从你家下水道口溢出的污水是你排入的?如果无法证明,那么你没有责任,一楼可以追究从你开始到楼上所有住户,但是不能单独追究你个人),如果之前物业已经知道管道堵塞情况而没有解决,那么责任由物业承担。 2.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你住的是就是二层楼,而且你的下水管道是与一楼单独独立的,那么尽管堵塞不是由于你故意造成的,但是责任仍旧由你承担,无论你是否提前与物业沟通过维修事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一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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