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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属于套取国家资金
释义
    

法律主观:
    


    认定套取国家资金是国家工作人员套取国家资金危害社会的行为。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套取国家资金没有专项罪名,据为己有的涉嫌贪污罪、以单位名义私分的的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
    

法律客观:
    


    《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刑法》
    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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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8 9:5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