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80年代的结婚证补办 |
释义 | 补办条件: 1.补办结婚证应当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 2.当事人结婚证遗失、损毁; 3.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补办材料: 1.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婚姻档案证明。 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办理。 1、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当事人提供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4、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 5、颁发结婚证。 一、结婚证丢了在哪补办 结婚证丢了去民政局补办。首先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办结婚证的申请;然后填写或者打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填写并打印《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婚姻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属实并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二、结婚证丢失证明去派出所能不能开 结婚证丢失证明去派出所不能开。 1、结婚证丢失证明一般可前往当地的居委会等机关补办; 2、由当事人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补办结婚证需要的条件如下: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并且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持有特定的身份证件;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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