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承包应按照哪些程序进行 |
释义 | 法律分析: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承包方与受让方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监督下,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家庭承包纠纷案件的处理 1、承包合同中有关收回、调整承包地的约定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效。 2、因发包方违法收回、调整承包地,或者因发包方收回承包方弃耕、撂荒的承包地产生的纠纷。请求受益方补偿其在承包地上的合理投入的,应予支持。 3、承包合同约定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短于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期限,承包方请求延长的,应予支持。 4、承包方交回承包地不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程序的,不得认定其为自愿交回。 5、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流转价款、流转期限等主要内容相同的条件下主张优先权的,应予支持。 6、发包方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请求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7、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 二、无保护的耕地可否转租 在农村,土地转租是最麻烦的事情,虽然是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但部分农户就是不搞清楚状况,把土地再转租给人,以致产生各种土地纠纷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受让方将承包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 三、农村土地互换违法吗 土地互换是不违法的,双方需要签订民事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承包地互换在农村普遍存在,是一种小规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本案所涉及的未订书面协议、未备案、改变土地用途、互换合同解除等问题,此类纠纷中几乎都会遇到。 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第四十六条 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