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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枉法裁判罪构成要件如何
释义
    可以构成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主观方面为故意;侵害的客体为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徇私枉法和徇私舞弊的区别
    徇私舞弊与徇私枉法两种罪名都是一个特殊的主体,它们的表现形式都表现为徇私枉法,都是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一、主体的不同。徇私舞弊的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徇私枉法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二、客观的行为不同。徇私舞弊是利用行政执法的职权,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的行为。徇私枉法则表现为利用司法职权,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刑事枉法追诉或者枉法裁判的行为。三、徇私舞弊侵犯的直接客体是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活动。徇私枉法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法官枉法裁判到底谁管
    向纪委举报;该法官所在法院的纪检部门控告,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实际能构成本罪的主要是那些从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因为只有他们才能利用职权而枉法裁判,具体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及助理审判员等。
    三、构成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条件?
    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要件为: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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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4: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