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来分期起诉我说要开庭,开庭我要带什么东西? |
释义 | 来分期起诉我说要开庭,法院开庭前需要准备的东西有:起诉书、当事人的相关证据、犯罪事实认定情况、审查起诉情况、量刑处理意见等,具体情况下应当由法院根据提供的相关证据以及法律适用情况,来对当事人进行判决。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一方当事人应当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的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递交答辩状,并在案件开庭审理前准备好证明自己诉讼请求的相关证据。 经审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1、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已经确认仲裁协议有效的; 2、当事人没有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的; 3、仲裁协议符合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且不具有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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