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新闻侵权,主要表现为侵犯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和著作权。是指行为人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传播不真实的情况,或者情况虽然真实,但属于法律禁止传播的事项,从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民事权利,依法承担法律后果的行为和事实。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