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彩礼原则上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共同财产。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是男方婚前为缔结婚约向女方赠与的钱财。根据民法典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后的财产的所有权只归受赠人,所以彩礼应当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