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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判定三岁离婚孩子的抚养权?
释义
    优先考虑已绝育、生活时间长、无其他子女的抚养者;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环境不宜改变;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不利情形的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1、已经进行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者优先获得抚养权;
    2、根据子女与父母生活时间的长短,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影响更大的优先获得抚养权;
    3、当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时,有无其他子女的一方优先获得抚养权。如果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的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则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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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7 4: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