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欲退出公司股份,求购无果 |
释义 | 股东想退出股份但无人购买时,可以考虑请求解算公司。根据《公司法》,如果其他股东和第三方都不愿受让股份,当公司经营困难且其他途径无法解决时,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解散后,经清算后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实现退股效果。 法律分析 一、股东想退出股份没人要购买怎么办 可以要求解算公司。 股东转让自己持有的股权,分对内与对外转让,对内转让是转让给其他股东方,对外转让意即转让给其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如果其他股东方以及第三人都不愿意受让你所持股份,此种情形下如果满足《公司法》: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如果符合前述情形,可以尝试要求解散公司。 二、公司解算退股 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而使公司消失的法律行为。《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上述第(一)项至第(三)项是公司主动解散,第(四)项为行政处理解散,第(五)项为司法强制解散。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当出现公司僵局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解散经清算,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股东实际上取得了退股的效果。 结语 当股东想退出股份却无人购买时,可以考虑要求解算公司或解散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超过10%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解散后,经过清算,公司剩余财产将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实现退股的效果。这是一种解决股东退出困境的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八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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