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首先,构成要件不同。无权代理,客观上没有足以使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由。表见代理,客观上具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由。其次,狭义的无权代理立足于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表见代理立足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最后,法律后果不同。无权代理属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因被代理人追认而确定有效,因被代理人的拒绝而绝对无效。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一、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表见代理合同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点: 一是代理人无代理权,如果代理人实际拥有代理权,则为有权代理; 二是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 三是存在客观事由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 四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 二、项目部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来认定 项目部签订的合同如果是在公司授权范围之内的,则该合同是有效的合同。但若项目部签订的合同是在公司的授权范围之外签订合同的,将有可能成为无权代理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经过公司追认后有效。但如果对方当事人是善意,且有充分理由相信项目部有权限签订合同的,将构成表见代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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