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单边冲突规范是直接规定某种涉外民事关系只适用内国法或只适用外国法的冲突规范。 (二)双边冲突规范是并不直接某种涉外民事关系是适用内国法或外国法,它只抽象地规定一个指引确定准据法的连结点。 (三)重叠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指含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结点,并且对“范围”所指的法律关系或法律问题必须同时适用该两个或两个以上连结点所指向的国家的法律的冲突规范。 (四)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指含有两个或两上以上的连结点,但只选择适用其中一个连结点所指定的国家的法律。可分为两类:1、无条件的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2、有条件的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 第三条 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