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法院对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的裁判原则是:自然人构成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单位构成该罪时,采取双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