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袭击交警是什么罪 |
释义 | 我国现行刑法中没有袭警罪,如果袭击警察,以妨碍公务罪起诉。 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刑法修正案(九)》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有了“袭警罪”,警察在履行职务时的安全保障,将会得到加强。 一、交警相关介绍 交警,全称交通警察,属于警察的一个警种,主要负责在道路上执行指挥交通、维护交通秩序、纠正和处罚交通违章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治安秩序等工作。交警的职责如下: (一)具体职责 1、负责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划,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对伤残程度进行重新评定、对车辆损失的程度进行重新鉴定; 2、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注册登记、核发牌证、转籍、过户、转出、转入等; 3、负责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补发,并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 4、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开展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宣传; 5、负责交警部门科技项目的开发、科技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6、负责道路的巡逻,纠正交通违章,维护交通秩序,处理突发事件,配合开展警卫工作。 (二)依法履行职责 交通警察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执勤执法时坚持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依法履行职责时,严禁下列行为: 1、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机动车号牌; 2、违反规定当场收缴罚款,当场收缴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不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金额; 3、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4、违法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 5、非执行紧急公务时拦截搭乘机动车; 6、故意为难违法行为人; 7、因自身的过错与违法行为人或者围观群众发生纠纷或者冲突; 8、从事非职责范围内的活动。 (三)接受群众求助 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接受群众求助时应当尊重当事人,使用文明、礼貌、规范的语言,语气庄重、平和。对当事人不理解的,应当耐心解释,不得呵斥、讽刺当事人。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第九章关于接受群众求助规定如下:[1] 第六十五条交通警察遇到属于《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受理范围的群众求助,应当做好先期处置,并报110派员处置。需要过往机动车提供帮助的,可以指挥机动车驾驶人停车,请其提供帮助。机动车驾驶人拒绝的,不得强制。 第六十六条交通警察遇到职责范围以外但如不及时处置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国家财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求助时,应当做好先期处置,并报请上级通报相关部门或者单位派员到现场处置,在相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处置时,可以予以必要的协助。 第六十七条交通警察遇到职责范围以外的非紧急求助,应当告知求助人向所求助事项的主管部门或者单位求助,并视情予以必要的解释。 第六十八条交通警察指挥疏导交通时不受理群众投诉,应当告知其到相关部门或者机构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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