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缓刑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坐牢通常来讲指的是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与拘役一样同属于我国刑法五大主刑,那么拘役和坐牢有什么区别呢?拘役: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说白了拘役就是时间较长的拘留,实际上跟坐牢有些区别,因为一般是在看守所,而不是在监狱。坐牢: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注意,这个是在监狱中,即所谓的坐牢。而且参加劳动没有必然的报酬。拘役坐牢的区别在于: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执行场所不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者其它执行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期限不同。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拘役的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以上便是拘役和坐牢的区别。 一、被判处拘役6个月是不是有期徒刑 判处拘役6个月并不是有期徒刑,而是判处拘役,拘役和有期徒刑都是刑事处罚措施的主刑之一,但两者是不一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