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何时可以放弃继承权 |
释义 | 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可以放弃继承权。 一、放弃继承权怎么打印 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可以打印。根据法律规定,放弃继承权声明的标题和正文部分可以打印,签字、日期部分必须手写。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继承人继承遗产。 二、转继承的特征有哪些? 转继承有以下的特征: 一、只要在转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二、只有继承人在前述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三、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四、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五、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 三、转让继承受次数限制吗 转让继承不受次数限制。转让继承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继承人只要不丧失继承权,明确放弃继承权,就有权主张遗产分割。因此,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可以一直转让继承。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后转让继承;继承人在上述时间内死亡,未实际取得遗产,被继承人的遗产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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